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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检察:个性化精准实施帮教,助力迷途少年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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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1年7月,小郑(化名)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移送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小郑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系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较小,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情
2021年7月,小郑(化名)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移送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小郑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系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较小,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2021年8月,新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郑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就在此前几天,他收到了某大专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决定作出后,为了让小郑顺利开启新的学习生涯,促使其走上正途,检察官明确了下一步的帮教方向和重点,制定了“稳定学业、圆梦大学”的帮教目标,并联合韶关市恒福社工服务社对小郑开展精准化帮教,通过个性化的帮教措施,为实现他心中的大学梦起好步,护好航。
01
因人施教,精准化实施帮教
在为期六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县检察院结合小郑的性格特点、家庭环境和求学现状,为小郑制定了个性化的帮教方案,一方面,检察官多次利用微信、电话、书信等方式了解他的学习思想情况,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排除其思想顾虑,并继续灌输法律知识;同时,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情况下,让其在异地参加帮教活动,积极融入社会。另一方面,从小郑的父亲上下功夫,多次就小郑的思想动态与其父亲沟通交流,向其阐明家庭教育和家长示范的重要性,督促其父亲多给予关心和认可。
通过双管齐下,多方努力,半年后的小郑规则意识逐渐建立并得到强化,家庭亲子关系更加融洽,学习态度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我们倍感欣慰,亦更坚定了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个性化精准帮教的信心。
02
给予机会,依法不诉安其心
经过6个月的考察期,检察官综合考量了小郑在这期间的表现,认为他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按照帮教协议内容认真接受矫治和教育,思想上有了很大的进步,符合不起诉的条件。2022年2月15日,县检察院依法对小郑宣布不起诉决定。宣布会上,承办检察官嘱托:“检察院和社工都看到你这半年来的改变,今天对你不起诉,是给你一个以全新面貌重回校园和社会的机会,希望你能珍惜。今后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也要对社会有所贡献。”小郑郑重的点头:之前是检察官鼓励我重新回到校园,现在也是检察院给我创造了安心学习的机会,未来,我会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不辜负你们的期望。
03
记录封存,前行之路护周全
对小郑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县检察院启动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存程序,并向公安机关发出未成年人不起诉记录封存通知书,要求相关机关依法做好封存工作。根据法律规定,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让迷途的少年得以重拾信心,轻装前行,我们相信,此刻的小郑,蓬勃阳光,未来可期!
来源:新丰县人民检察院
【来源:广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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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华少年》 网址: http://www.zhsnzzs.cn/zonghexinwen/2022/0218/2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