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 三、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 四、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五、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 1.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 2.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 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4.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

公安论文_刑罚与受教育权:罪错少年教育

来源:中华少年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2-09-2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文章目录 一、问题提出:罪错少年矫治的“养猪”困境 二、刑事处分的余震:受教育权的应然限制 三、被拘禁的权利:受教育权的实然限制 (一)罪错少年教育衔接存在机制不畅通,经
文章目录

一、问题提出:罪错少年矫治的“养猪”困境

二、刑事处分的余震:受教育权的应然限制

三、被拘禁的权利:受教育权的实然限制

(一)罪错少年教育衔接存在机制不畅通,经常性发生罪错少年完成义务教育后无学可上的情况

(二) 学校教育与劳动改造存在冲突,劳动严重挤占了罪错少年的课业学习时间

(三)监所内教学质量难以保证,罪错少年教育真实办学水平与国民教育序列差距较大

(四)受拘禁罪错少年被完全剥夺了家庭教育,监所内的教育活动缺乏家庭教育的支持

四、如何纾解罪错少年刑罚与受教育权矛盾

五、结论

文章摘要: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发展离不开受教育权,中国罪错少年受教育权利匮乏与青少年犯罪现象已然建立了社会相关性。受教育权匮乏成为罪错少年走向犯罪道路的重要社会原因,当司法部门对罪错少年科以刑罚时,刑罚又加深罪错少年受教育权利匮乏的状态。罪错少年因此陷入:受教育权愈匮乏,其反社会行为愈频繁,刑罚对他们的制裁愈激烈,受教育权利愈稀薄的恶性循环之中。刑罚应当切实保障罪错少年的受教育权利,从源头补正罪错少年受教育权利的先天匮乏状态。刑罚执行部门应当通过教育启迪未成年人理性实现对罪错少年的矫正。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D926.8;D922.16

文章来源:《中华少年》 网址: http://www.zhsnzzs.cn/qikandaodu/2022/0928/2731.html



上一篇:民商法论文_从分散到聚合:新时代少年法庭实体
下一篇:没有了

中华少年投稿 | 中华少年编辑部| 中华少年版面费 | 中华少年论文发表 | 中华少年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中华少年》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